一、前序
基金不同于银行活期储蓄,无法实时进行清算交付。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赎回申请后,由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对赎回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向投资者划转赎回款项。
二、案例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购买某基金公司偏股类混合型基金,T日赎回基金后发现T+1日款项仍未到账。对此,客户认为不合理,打电话投诉至该基金公司,要求该基金公司解释相关原因。
基金公司接到投诉后立即核实客户账户并致电解释,客户赎回申请确认后,基金公司会优先使用基金资产中留存的现金进行支付。当现金资产不足以支付所有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员会根据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交易持仓品种,比如卖出部分股票或债券来获取现金。而股票、债券交割后资金到账又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准备好所有应对赎回的资金后,基金管理公司会向托管银行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银行将款项划往基金公司的注册登记账户,收到资金后基金公司再将款项划给对应销售机构。最后,再由各销售机构将款项划转到投资者账户中。基金公司工作人员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向投资者讲解了基金划款流程,最终投资者对此表示了理解,与基金公司达成和解。
三、提示
1. 基金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产品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方便投资者获悉基金申赎规则等基金产品信息。同时,基金销售机构应通过产品申赎界面向投资者展示基金申赎规则,明确确认、到账等环节的具体预期时间,并做好相关风险提示。
2. 投资者购买基金产品前应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了解基金产品申赎规则等相关约定。同时,投资者应注意关注基金产品申赎页面的提示信息,了解基金赎回到账的具体预期时间,提前做好资金安排。
3. 基金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应注意做好日常投资者教育工作,如遇投资者咨询基金赎回问题时,应主动告知基金产品申赎规则、赎回款项预计支付时间等信息,尽可能避免出现因投资者不清楚基金申赎规则而引起的投资者资金流动性问题。
信息来源:深圳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