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二批涉及我市群众信访件
发布日期: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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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三十二批涉及我市信访件14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6个县(市、区)和3个市直部门,岱岳区1件、新泰市6件、宁阳县2件、高新区1件、徂汶景区1件、市公安局1件,高新区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办理1件,泰山景区和市水利局共同办理1件。我市累计收到信访件334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大气污染问题5个、水污染问题2个、土壤污染问题2个、生态破坏问题3个、噪声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1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县(市、区)党委、政府,功能区党工委、管委会及相关市直部门。整改和落实情况将及时上报督察组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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